在國稅局代開發票后勿忘到地稅局繳稅
2018-10-16拿到了你個人出租車汽車業務的代開發票,這是“營改增”之后第一次在國稅局代開發票。
在征收了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后,國稅局給你開具了稅收通用完稅證和發票。仔細看看發票,意外地發現應納稅額降了不少。他回家后,把國稅局開具的完稅證與“營改增”之前,在地稅局代開同類業務的完稅證作了對比,發現“營改增”后,雖然加收了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卻明顯少了個人所得稅、地方教育費附加和印花稅。 坐席員告訴王先生,根據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印花稅暫行條例的相關規定,個人出租汽車情形屬于個人所得稅、地方教育費附加及印花稅的征收范圍。由于國稅局、地稅局的稅收征管職能不同,國稅局代開發票時只征收增值稅和一并代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因此,納稅人在國稅局代開發票后,還應到地稅局繳納其他稅費,否則將按照稅收征管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